火车站售票处照明设计:照度与显色指数标准解析

一、国家标准依据

根据《GB 50034-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》,火车站售票处属于"交通建筑"类别中的"售票大厅"功能区域。该标准对交通建筑的照明质量、能效指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,以确保旅客购票过程的舒适性和安全性。

 

售票处


二、功能区域照度标准

售票窗口工作区

标准值:500lx

实测建议:

台面照度不低于500lx

票据识别区域建议达到750lx

依据:确保工作人员清晰辨识证件和票据信息

旅客排队等候区

标准值:200lx(标准表5.3.1)

浮动范围:150-300lx

特殊说明:高峰时段可适当提高至300lx

信息显示屏区域

标准值:300lx

补充要求:避免产生屏幕眩光

通道与出入口

标准值:150lx

应急照明:不低于50lx

 

三、显色指数要求

基础要求:

售票窗口:Ra≥80

证件识别区:Ra≥90

特殊区域要求:

票据识别:R9>80(红色显色)

证件阅读:R15>85(肤色显色)

色温规范:

推荐范围:4000-5000K

工作区:5000K冷白光

等候区:4000K自然光

 

四、照明质量要求

统一眩光值(UGR):

售票窗口≤19

等候区≤22

照明均匀度:

工作区≥0.7

公共区≥0.6

频闪要求:

应符合标准第4.3.5条

建议使用高频LED驱动电源

 

五、节能要求

照明功率密度限值:

售票大厅≤11W/m²(标准表6.3.13)

现行值≤9W/m²

目标值≤7W/m²

控制要求:

分区控制(标准第6.2.3条)

定时控制

自然光补偿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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